他律具有外在性,可分为强制性他律和劝导性他律两种。腐败的根源来自于人的私欲与特权,此处的特权指的是没有规范的自定的特殊的权力。因此反腐的根本途径仅仅依靠唤醒人内心的自律是不现实的。从逻辑学上分析,人的私欲与特权是并列条件,只要其中一个条件不发生,腐败也不会发生,正如一个巴掌拍不响的道理一样。特权源自于腐败者钻法律法规的漏洞,正所谓打蛇打七寸,打靶瞄靶心,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才是消灭特权的根本途径,所以他律是反腐的根本保证。
而且,人非圣贤,自律不可能与生俱有,只有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他律的约束,才会逐步建立起内心的制衡。正如先有交通规则,然后才有人们内心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。没有他律,自律只是无本之木,无源之水。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、反腐倡廉的现实环境下,他律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,他律创造了一个诚信廉洁的社会环境。因为他律具有自律所没有的现实性与有效性。没有他律的严格保证,自律难以善始善终。自律总有打盹的时候,而他律永远是醒着的。
反腐倡廉他律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: 第一,从反腐倡廉的根源上看。人是趋利避害的、理性利己的经济人。阿克顿说:“权力导致腐败,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。”因而从根源上反腐倡廉,他律起根本性作用。
第二,从反腐倡廉的途径上看。他律比自律途径更加多样化,包括制度、教育和社会舆论等。制度有惩治性和奖励性两种,起到有效的约束激励作用。新加坡通过制定严禁收礼、财产申报、高薪养廉等严厉的反贪污受贿制度使反腐倡廉卓有成效。教育能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,比如芬兰、瑞典等国家,大力开展倡廉建设,坚持从小学抓起,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规范。社会舆论起到良好的监督效果,媒体报道形成压力,公益广告能形成良好社会风气,多方面达到反腐倡廉的效果。 第三,从反腐倡廉的影响上看。自律是德治是内治是软约束,唯有他律是法治是外治是硬约束,其强制性和威慑力让反腐倡廉得到保障,并最终深入人心!
不能否认在反腐倡廉这个问题上,自律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,但人们为什么要自律并且能自律归根结底是因为他律在起作用。没有他律做保障,自律只是一句空话。
综上所述,反腐倡廉重在他律,重就重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,重就重在教育的深入引导,重就重在社会舆论的大力监督,重就重在道德氛围的大力营造。